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点击量:   作者:梁静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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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双创”盛会,是检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为扎实做好我校第九届“互联网+”大赛项目挖掘和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和数量,现将大赛组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政府、社会、企业行业和高校等资源,培育孵化一批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力争在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整体质量和获奖数量稳步提升,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助推陕西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挖掘(3-4月)

1.广泛挖掘。各学院要制定项目挖掘培育方案,设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汇聚各方资源,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跟踪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资源,多渠道收集挖掘创意和成果。

2.重点发掘。各学院要立足双创教育教学成果,强调“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深入挖掘优势学科专业潜力,充分依托成果转化、课题研究、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等资源挖掘种子项目。要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宜居、乡风文明、生态治理、科技助农等视角,在推进乡村振兴、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挖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种子项目。

3.建立项目库。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建立院级项目库,不断更新和扩大参赛项目。

(二)院级培育(2023年4月)

1.大赛解读。各学院要认真研读参赛规则及要求,做好参赛项目各赛道及组别的匹配,精准做好项目辅导。

2.系统培训。组织师生参加院级、校级层面围绕商业模式优化、路演能力提升、项目亮点打造、申报材料优化等内容的系列实操性培训。

3.院赛评审。按照大赛通知时间节点,协助和指导项目报名参赛,并根据赛程安排和大赛评审规则,有序组织院赛评审,开展重点培育项目选拔,确定一批重点培育项目清单,建立项目跟踪指导台账。

(三)校赛及集训(2023年5-6月)

1.校赛评审。各学院院赛结束后,遴选本院优秀参赛项目进入校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报名指标数见附件1,按指标完成项目报名的学院,可推荐本院项目前20%进入校赛;超指标比例2个百分点的学院,可推荐本院项目前25%进入校赛)。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复赛,校赛复赛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校级网评阶段。学校组织校外专家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确定入围校赛金银铜奖争夺赛项目60项。

3.校赛金银铜奖争夺赛。学校邀请企业家、投资人、校内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入围校赛的金银铜奖争夺赛的60个项目分不同会场进行项目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参照国赛评审标准执行(网址:https://cy.ncss.cn/)。

4.多轮集训。举办省赛集训营,邀请专家对本届校赛优秀项目进行分组培训和模块化授课,参照国赛规则对项目进行再加工和再打磨,提升冲金竞争力。

5.选拔省赛种子项目。集训结束后,对参训项目进行省赛模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及项目质量,确定我校省赛种子项目。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参赛程序等具体要求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附件2)要求,待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发布后,以最新通知为准。

2.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学院组队参赛。参赛团队所报项目,必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往年在省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再参加院赛,直接进入校级复赛,不占学院推荐项目比例。

4.所有参赛团队都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并准备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和1分钟项目展示视频。商业计划书封面要求一律采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西安医学院封面格式)》(附件3),项目提交时以项目名称命名。

5.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人指导或参与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四、校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1.院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获奖项目占有效网报项目数5%、10%、20%、30%。

2.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项目占校赛入围项目数10%、20%、30%、40%。设最佳创意奖、最具人气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各1名;设优秀组织单位奖、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二)政策支持

1.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指导教师在年终业绩积分、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第二课堂教学工作量等方面予以认定。

2.各院(部)及相关处室: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将院赛组织参赛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和绩效分配考核等内容。

3.参赛学生:在校生按照《西安医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西安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认定,并在奖学金评定时给予加分。在省赛中获得金奖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学校将授予“创新创业新星”或“创新创业优秀校友”称号。

4.院(部)比赛获奖,只发证书,不发奖金。校赛获得金、银、铜及各类单项奖学校给予表彰,并发放奖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做好赛事方案,确保赛事按时有序推进。

2.科学统筹,挖掘培育优质项目。省属本科高校参加“互联网+”大赛及获奖情况已纳入全省绩效拨款评分指标,各学院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挖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挖掘培育一批优质项目。统筹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尤其是发挥研究生创新创业带头作用,鼓励在读及毕业五年之内的研究生跨专业、带领本科生组队参与大赛。

六、联系方式

1.校赛组委会联系人:梁静、白蓉

2.联系电话:029—86177490